上半年深圳民企锂电池出口同比增长30.4%

2025-08-07 14:46:18 | 来源:泰州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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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图为“午夜夜幻想无码版   1987年,张居中带着骨笛去北京鉴定那次,也带上了三片龟甲。他拜访了多位古文字学家,得到三种意见:一种以甲骨文专家胡厚宣为代表,认为就是当时的文字;一种以古文字学家李学勤为代表,认为应该是具有一定原始文字性质的刻划符号;一种以古文字学家裘锡圭为代表,认为只是一种记号。对于贾湖符号是不是文字,暂无定论。不过很多学者认同,贾湖龟甲的功能与殷墟甲骨类似,都是占卜。张居中的观点是,贾湖的契刻符号分记事、记数和占卜三种用途。摄

  深圳特区报讯(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孙颖婷 罗杭 陈聪)记者昨日从深圳海关获悉,今年上半年,深圳民营企业出口锂电池304.4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30.4%。

  锂离子电池属国家规定的第九类危险货物,企业出口该类产品时,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,海关出具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口。深圳海关探索“检查验证+合格保证”改革试点研究,对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危险货物包装,在盛装相同规格危险货物情况下,对总批次出具包装使用鉴定证书,同时允许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,分成若干批次申报出口,无需重复现场检验,检验次数缩减超60%。

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介绍,欣旺达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出口细分型号多且数量大。在参与“检查验证+合格保证”改革试点后,该公司锂电池出口时效大幅提升。

  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迅速,账册频繁变更备案一直是企业的痛点。电子手/账册“单耗自核”是针对实施ERP智能化联网监管企业的一项便利措施,企业可自主据实核定保税进口料件的耗用量,作业流程更贴近企业实际生产的业务场景。此外,深圳海关强化AEO企业培育以及ERP对接指导,将出证周期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,有力提升整体通关时效。 【编辑:刘阳禾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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